我什么时候将正常=喜欢了?
他说正常人类有这样的感情,我说正常人类没有这样的感情
喜欢是一个动词,因为他说正常人类有这样的感情,那自然有历史现象予以证明吧
我说没有这样的现象,这里面到底哪里逻辑矛盾了。
你TM能不能不要把一个形容词挑出来,再把一个动词挑出来,然后说我画上等号。
你以为我是智障啊?
《将某事视为正常,并不代表喜欢做某事,正如一个将LGBT视为正常的平权人士不一定真的喜欢被人干屁屁,也不一定非要干别人的屁屁不可》
根据上面的反驳,你下面这一段论点也自然就毫无联系了
然后你喜欢BB每一个人物,那我就和你说每一个你说的人物
《李逵》
绰号“黑旋风”,人称李铁牛,使二挺板斧。肤色黝黑,性格暴烈嗜杀、力大无穷头脑简单,武功不高纯靠蛮力打斗,但是在战斗的气势上无人能出其右,因为在战斗时会开启狂暴模式配合胡乱挥舞的二挺板斧横冲直撞见人就杀,见马就砍,宛如死神来了
李逵在小说中的人物性格是鲁莽粗暴的,他杀人不眨眼,且没什么社会常识,作者用这种手法想表现的是一个自由奔放不受约束但又重情重义的角色,水浒中从没有描写过李逵对于人肉的异常欲求。
在你这里,他成为了一个秀色的知名代表人物,施耐庵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齐恒公》
说齐恒公之前,先说说你的逻辑,你用了相反,然而两个连接词,显然是想论证这些人不是疯子,容我深吸一口气
一国之君到底TM要怎么证明他不是疯子,XNMBYY,这也叫有逻辑???
堂堂一国之君就不能是个疯子了?
再说齐恒公吃婴儿的事
公曰:惟烝婴儿之未尝,于是烝其首子而献之公,人情非不爱其子也,于子之不爱,将何有于公?公喜宫而妒,竖刁自刑而为公治内
齐恒公说了自己没吃过,然后易牙就煮了自己孩子,这个事情能代表齐恒公喜食人肉吗?不能
他只能代表齐恒公的猎奇心理,而这种猎奇心理之所以会产生,正是因为他是皇帝,惟自用的好啊。
也印证了我说的环境造人,并不是人心如此。
《汉尼拔》
这个人物我不清楚,只能说才疏识浅了
我查了一下。。。小说+电影???
然后
背景是二战后期,匪徒(法西斯伪军)杀了汉尼拔全家,留下小汉尼拔和妹妹米莎还有其他一些附近的孩童关在一起。后来大雪封山,食物短缺,匪徒把米莎抓去吃肉。尽管小汉尼拔拼死反抗,但是米莎还是被抓走了,只剩下重伤的汉尼拔一人。小汉尼拔重伤生病,在半昏迷状态下被喂了米莎做成的肉汤……
这叫正常人???你举着个例子的意义呢?一个从小就疯了的人,在你的例子中他用来证明什么来着?
最后,你别你我都明白,我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