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礼”只是社会共识层面,你愿不愿意讲,随你,后果自负。
至于古代……
对的,修齐治平、穷达之辨等,虽然没有明说,但基本都是“士大夫义务”的明面准则。
同理、古代也是没有要求“平民及以下”承担什么忠君报国、食君禄、为君事的硬性要求哒,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的~除了朴素的国贼反贼思想。
但请不要把这些当做“好处”,这其实也是一种“古代权利(利、不是力)义务”的人为对等体现,若在古代你是平民及以下,既然不是“士大夫及其附庸”,你虽然不必承担“士大夫义务”、可同时,“士大夫”们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也同样与你无关,简而言之:你对统治阶级只是充分非必要存在,没有“人权”的草民而已。
这也是为啥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之所以被称为“启蒙”的重要一点……
不是什么“类似西方、类比西方”,而是在整个士大夫阶层及其附庸无止境的表现出“无能”以后,启蒙思想家们内发的,终于不情不愿的抱怨并承认“需要激发人民的权利与力量”(注:不是他们以前的思想家不重视人民的力量,都重视;但是明清交际,启蒙思想家们被动的意识到广开民智、广与民利,对于天下危亡的必要性了)
而且,这和生产力的关系真心不大、真的是对生产关系的自我认识(得好好谢谢晚明君臣的那些拉胯表现,对从上到下统治架构的无限摧毁),放今天来讲,就是初步认识“各阶层都要合理分蛋糕”的极端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