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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针对谁

GF  2022-10-02 12:58

网友的告别信—发个链接被判四年(强烈建议各路大佬看一下)

发个链接被判四年--(强烈建议各路大佬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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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林

B1F  2022-10-04 03:10
首先确实是远离黑皮,qq只留认识的人,不要多管闲事,墙内事墙内了,墙外换身份是必要的。

不过这篇文很多细节有问题,首先是条子在没有上级证明的情况下要搜查你和传唤你你完全可以拒绝,强行带走你可以请律师以及联系警务督察部门,甚至可以直接上访(当然走这条路容易人间蒸发尽量不要使用公共交通系统,其严重程度几乎和抢劫绑架外国人平行)。

其次这篇文章通篇没有出现律师,哪怕说咨询律师都没有,为什么会直接询问检察官?我暂且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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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林

B2F  2022-10-04 03:20

回 129楼(獵狐) 的帖子

连法律援助都不申请的吗?这故事很难绷得住。